《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》 [ 1 ] 的发布促进了我国心力衰竭(心衰)诊治和管理的规范化。近6年来,心衰的治疗特别是药物治疗取得较多突破性进展,慢性心衰的分类、心衰及其合并症的治疗方法等也在不断更新,需要把这些成果应用到我国心衰患者诊治中,进一步提高我国心衰的诊疗水平。为此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心力衰竭学组、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、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、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专家,根据国内外最新临床研究成果,参考2021年欧洲心脏病学会(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,ESC) [ 2 ] 和2022年美国心脏病学会(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,ACC)、美国心脏协会(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,AHA)和美国心力衰竭协会(Heart Failure Society of America,HFSA) [ 3 ] 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2023 ESC心衰指南更新 [ 4 ] ,结合我国国情及临床实践,对《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》进行更新。
本指南对推荐类别的表述沿用国际通用的方式。
Ⅰ类:已证实和(或)一致公认有益、有用和有效的操作或治疗。
Ⅱ类:有用和(或)有效的证据尚有矛盾或存在不同观点的操作或治疗;其中,Ⅱa类指有关证据/观点倾向于有用和(或)有效,应用这些操作或治疗是合理的;Ⅱb类指有关证据/观点尚不能被充分证明有用和(或)有效,可考虑应用。
Ⅲ类:已证实和(或)一致公认无用和(或)无效,并对一些病例可能有害的操作或治疗,不推荐使用。
对证据水平表达如下。
证据水平A:资料来源于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或荟萃分析。
证据水平B:资料来源于单项随机临床试验或多项非随机对照研究。
证据水平C:仅为专家共识意见和(或)小型临床试验、回顾性研究或注册登记研究。
心衰概述
心衰是多种原因导致心脏结构和(或)功能的异常改变,使心室收缩和(或)舒张功能发生障碍,从而引起的一组复杂临床综合征,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、疲乏和液体潴留(肺淤血、体循环淤血及外周水肿)等。根据左心室射血分数(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,LVEF)的不同和治疗后的变化,分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(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,HFrEF)、射血分数改善的心衰(heart failure with improved ejection fraction,HFimpEF)、射血分数轻度降低的心衰(heart failure with mildly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,HFmrEF)和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(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ejection fraction,HFpEF)( 表1 )。研究显示,LVEF在41%~49%范围内的患者可能会从HFrEF的治疗中获益 [ 5 , 6 ] 。这些证据支持将“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衰”重新命名为“射血分数轻度降低的心衰(HFmrEF)” [ 7 ] 。此外,考虑到LVEF改善并不代表心肌受损完全恢复或左心室功能恢复正常,因此,本共识将既往LVEF≤40%且随访期间LVEF>40%并较基线增加≥10%作为HFrEF的亚组,定义为HFimpEF [ 3 ] 。根据心衰发生的时间、速度,分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。多数急性心衰患者经住院治疗后症状部分缓解,而转入慢性心衰;慢性心衰患者常因各种诱因急性加重而需住院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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