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急性胸痛定义
2020年欧洲心脏病学会(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,ESC)和急性心血管治疗协会(Acute Cardiovascular Care Association,ACCA)发布的最新管理共识中明确指出:急性胸痛是发病24 h内的非创伤性疼痛或其他胸部不适的感觉;按照胸痛部位定义,前部位于鼻基底和脐之间,后部位于枕骨和第12胸椎椎体之间;疼痛性质包括刺痛、灼痛、压迫感、紧绷感、烧心及类似的不适感[2]。急性胸痛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,占三级医院急诊室就诊疾病的20%~30%[3]。
引起急性胸痛的疾病众多,包括危及生命的高危胸痛,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(acute coronary syndrome,ACS);以急性主动脉夹层(acute aortic dissection,AAD)为主的急性主动脉综合征(acute aortic syndrome,AAS);以急性肺栓塞(acute pulmonary embolism,APE)为主的急性肺动脉综合征及张力性气胸等;也包括稳定性心绞痛、胃食管反流病、肋间神经痛、神经症等中、低危胸痛[4]。
急性胸痛患者常伴有呼吸困难,是心肺疾病住院或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。呼吸困难的病因涉及呼吸、循环、消化、神经、血液等多个系统[5];急性发作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,慢性发作时间超过4~8周[6]。2012年美国胸科协会(American Thoracic Society,ATS)将呼吸困难定义为”某种包括不同强度、不同性质呼吸不适感的主观体验”[7]。2014年国内专家共识对呼吸困难的定义进行了更新:呼吸困难为患者的某种不同强度、不同性质的空气不足、呼吸不畅、呼吸费力及窒息等呼吸不适感的主观体验,伴或不伴呼吸费力表现,也可伴有呼吸频率、深度与节律的改变。此定义和2012年ATS狭义的呼吸困难定义有所不同,既包括了患者主观症状,也包括了客观体征[5]。